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学〔2009〕12号)精神和要求,2009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三所示范性高职院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将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200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8时至16日18时,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填报志愿系统”,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考生持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5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已填报志愿考生的有关报名信息和体检信息分类汇总、密封,提供给各试点院校。各试点院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信息标准等有关要求,于5月29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负责在6月1日前将考生录取信息通知其本人。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及录取。
三、各市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有意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都能按时、顺利填报志愿。
四、试点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部署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确保试题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单招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