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二、报考办法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4年4月12日-15日(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交费
(一)交费方式
首选交费方式(无手续费):建设银行代收费。学校委托建设银行代收考务费,代收费代码为:7100410。交费时,先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交纳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务费,然后将我校收费代码(7100410)和考生本人的14位高考考生号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即可交纳考务费。
备选交费方式(可能产生手续费):银行电汇交费。如果考生所在地没有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可以选择任何一家银行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向我院交费。电汇时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两项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否则学校无法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3001615832050500067-6666
(二)交费时间及金额
交费时间:2014年4月19日-20日
交费金额:150元/人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三)注意事项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费的考生,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考生号,以备学校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2.采用建行代收费方式的考生,请向银行索取加盖有银行现金收讫章的收据,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准考证的发放
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25日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办公楼203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交费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