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4年继续实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大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学院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认真执行高校招生工作的“六公开”、“六不准”,严格管理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以透明、快捷的方式告之社会、考生和家长,求真务实,不断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计划为500人,分11大类26个专业。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招
生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计
划
|
学
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土建施工类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3
|
5000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0
|
3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000
|
软件技术
|
3
|
5000
|
网站规划与开发
|
3
|
5000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5000
|
汽车类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3
|
5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5000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
|
60
|
3
|
5000
|
酒店管理
|
3
|
5000
|
林业技术类
|
园林技术
|
20
|
3
|
5000
|
生物技术类
|
生物技术与应用
|
20
|
3
|
5000
|
畜牧兽医类
|
畜牧兽医
|
40
|
3
|
5000
|
畜牧
|
3
|
5000
|
兽医
|
3
|
5000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3
|
5000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电算化
|
30
|
3
|
5000
|
会计与审计
|
3
|
5000
|
广播影视类
|
电视节目制作
|
30
|
3
|
5000
|
影视动画
|
30
|
3
|
5000
|
艺术设计类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0
|
3
|
5000
|
装饰艺术设计
|
30
|
3
|
5000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30
|
3
|
5000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30
|
3
|
5000
|
市场营销类
|
电子商务
|
20
|
3
|
5000
|
合
计
|
|
500
|
|
|
注:录取时按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自主确定所学专业。
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已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往届高中毕业生),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旅游管理类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12 日8时至16日12时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4月 25日
|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并现场缴费
|
4月26 日
|
参加考试(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
4月
28 日
|
登统、核实、公布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
4月30 日
|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5月
10 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
六、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 4月12 日8:00时— 16日12:0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工作规定和我院的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在我院的招生大类中可以填报六个志愿,录取时可进行大类间调剂。学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自主确定所学专业。
七、准考证发放和现场缴费
考生于4月25日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考试费。缴费金额100元。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八、考试内容和安排
(一)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90分钟。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任意两门达到B等以上(含B等),高中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礼貌修养等。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26日
|
上午(9:00-10:30)
|
文化水平考试
|
免试生、文化考试免试生不参加
|
上午(10:35-11:35)
|
综合素质测试
|
免试生不参加
|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录取
1、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原则上设定10%的自然淘汰率,即报考考生总分排名在后10%的自然淘汰,不能进入专业录取阶段。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3、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4、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