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教高【2003】7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河北单招网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建设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满足我省对信息产业人才的需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2014年我院继续面向社会组织单独考试招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选拔,培训后上岗。
学院成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监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高考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360人)详见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四、填报志愿及缴费
1、填报志愿方法: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8:00— 16日1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报考我院考生不得跨招生大类填报专业志愿(即计算机及机电建筑类、财经管理类只能填报一类),每一类限报六个专业。
2、缴费
考生于报名成功后两日内日缴纳报名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报名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报到时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账户名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保定城建支行
账号:13001668808050500789
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3、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5日 8:30—17:30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高考报考证和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②银行缴费凭证。
五、考试内容及选拔
我院单招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总分600分,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必备的文化水平考试(命题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要求);二是综合素质考试。
(一)文化水平考试(400分)
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两科一张试卷(其中语文200分,数学200分)。
(二)综合素质考试(200分):
1、计算机及机电建筑类综合素质考试内容:微机基础
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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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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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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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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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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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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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经管理类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人文知识
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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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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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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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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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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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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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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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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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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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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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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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
综合素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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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1日后登陆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成绩。
七、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省内由河北省教育厅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者,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最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4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及加分,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八、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制定《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九、录取
1、录取原则
学院确定各类专业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考生类别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时间及备案
我院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查询录取信息。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院校的录取和普通高考。
十、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47号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