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河北省总工会,学院代码14208。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开展学历教育,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进“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培养模式,实施以“知识、能力、素质”构建的人才培养方案,秉承“因材施教、彰显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目前全院已设置了管理学、工学、经济学三大学科体系20多个专业,学历教育各类在校生5000余人。
单独考试招生就是高考的一种,是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有益探索。通过单招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
二、填报志愿形式:网上填报志愿
1、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8时至4月16日12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考我院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4年4月24日前,考生需缴纳150元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建设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一定要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
银行账号:13001615039050503074-0004;
开户行:建行石家庄西城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指定地点缴费,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
已确认报考的考4月25日8:30—17:30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银行缴费收据或学院缴费收据。
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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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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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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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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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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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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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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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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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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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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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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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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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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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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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统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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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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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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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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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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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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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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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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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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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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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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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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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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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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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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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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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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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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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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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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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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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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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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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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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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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00
|
11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5000
|
12
|
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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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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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技术
|
20
|
500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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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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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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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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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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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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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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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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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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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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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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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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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委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300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对于高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240分记;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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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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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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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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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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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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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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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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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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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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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调整计划录满为止。
4、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毕业与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家承认学历。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6号
乘车路线:从石家庄火车站南乘70路公交车到劳动关系学院站下车。或乘15路到红旗新石南路口换乘107、58路到劳动关系学院站下车。
邮政编码: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