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免考与优惠加分条件
1、管理营销类、建筑工程类、工程技术类和信息技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达到B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艺术设计类、服装工程类和表演艺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等第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语、数、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证书由考生提供,最终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2、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取得河北省美术专业省联考合格证免试综合素质考试。如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分数线,可优先录取。学生于领取准考证报到时提供网上打印联考成绩单一份。
3、如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参加由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由考生申请,文化水平考试可免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按获奖等级加分,如获奖多项,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40分;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2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1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5分。
4、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者,由考生申请,文化水平考试可免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加2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录取过程中给予加分,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