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由我院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4月18日12:00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符合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名单。
(二)准考证领取:
4月24、25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张;
(2)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
(3)考试费150元。
需交验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1、文化水平考试
(1)文化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120分钟,上机考试。
(2)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3)文化水平考试试卷分值: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分值:综合素质测试分面试和人文知识测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方式: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四)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免试考生资格规定:
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免试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免试文化课考生资格规定: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免试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300分记入录取总分。免试考生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