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参加单招的高职院校由去年的44所增至56所,包括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1所,其他院校37所。通知要求,参加高职单招的各院校要拿出有办学特点的特色专业进行单招,尤其是实用技能型专业,如机械工程类、化工医药类、酒店管理类、艺术类、导游类等。
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单招院校实施的单招专业与院校办学特色一致性的审核,减少综合类专业,做到偏离办学特色的专业不招或少招。在招生计划方面,各单招院校均须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其中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执行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40%,其他高职院校执行单招计划不超过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总招生计划的30%,该计划均纳入本校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各单招院校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同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