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招命题、考试与评卷原则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命题: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安全保密实施细则》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和《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办法》执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对工作人员违纪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
3.评卷:由学校组织教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答卷评阅管理办法》进行,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