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的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3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具有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部署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另设命题、考务、评卷、录检、纪检监察、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宣传咨询等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文件,组织协调各小组共同完成工作。
2.命题组:负责命制试题;制定答卷评判标准;印制试卷。
3.考务组:负责编排考场;准备考务用品;确定及培训监考人员;组织考试。
4.评卷组:负责评阅试卷;成绩登统。
5.录检组:负责录取及数据报送。
6.纪检监察组: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财务组:负责收取考试费;审核、支出相关费用。
8.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负责试卷转递、保管安全;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校内外车辆调度。
10.宣传咨询组:负责制作宣传材料;确定宣传方式或渠道;营造考试氛围;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二)参加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四、招生计划、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共投放1800个单招计划,学制3年。
序号01-10为学校单考单招专业(10为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共420个计划,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试。
序号11-33为联考单招专业(19、33为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共1380个计划,由联考单招牵头院校组织考试。
报考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考生如申请免试,无论是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考单招还是联考单招,均须按本方案要求办理免试申请手续。
联考单招具体报名方法、考试时间、地点及填报志愿方式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说明或咨询联考单招牵头院校。
计划具体如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备注 |
考试类型 |
招生计划 |
组织院校 |
01
|
520405
|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
35
|
石油系 |
单考单招
|
420
|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
02
|
520804
|
环境工程技术
|
35
|
化工系
|
03
|
530201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70
|
热工系
|
04
|
530206
|
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
|
70
|
热工系
|
05
|
570205
|
精细化工技术
|
35
|
化工系
|
06
|
570207
|
工业分析技术
|
35
|
化工系
|
07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35
|
化工系
|
08
|
670202
|
商务英语
|
30
|
外旅系
|
09
|
670204
|
旅游英语
|
30
|
外旅系
|
10
|
5702H
|
应用化工技术(中德合作)
|
45
|
化工系
|
11
|
630701
|
市场营销
|
70
|
管理系
|
联考单招-财经商贸大类 |
140
|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
12
|
630801
|
电子商务
|
70
|
管理系
|
13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电工系
|
联考单招-电子信息大类 |
405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4
|
610109
|
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
|
35
|
电工系
|
15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0
|
计算机系
|
16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
|
计算机系
|
17
|
610205
|
软件技术
|
70
|
计算机系
|
18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70
|
计算机系
|
19
|
6101H
|
应用电子技术(中德合作)
|
60
|
电工系
|
20
|
640101
|
旅游管理
|
60
|
外旅系
|
联考单招-旅游大类 |
260
|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
21
|
640102
|
导游
|
40
|
外旅系
|
22
|
640105
|
酒店管理
|
100
|
外旅系
|
23
|
64030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0
|
外旅系
|
24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70
|
建筑系
|
联考单招-土木建筑大类 |
210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25
|
54040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70
|
热工系
|
26
|
5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70
|
热工系
|
27
|
560103
|
数控技术
|
40
|
机械系
|
联考单招-装备制造大类 |
365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8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70
|
机械系
|
29
|
560116
|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
|
70
|
汽车系
|
30
|
560118
|
工业设计
|
55
|
机械系
|
31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20
|
电工系
|
32
|
560306
|
工业自动化仪表
|
30
|
电工系
|
33
|
5601H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德合作)
|
80
|
机械系
|
|
|
共计 |
1800
|
|
|
1800
|
|
(二)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人(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人),住宿800元/年/人。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1-6个专业。
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10:00—14日10: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查询填报志愿是否成功:考生于2016年3月17日后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的“高职单招”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是否成功填报学校志愿。
(四)缴付费用:已确认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成功的考生须在3月21日8:00—25日8:00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费,考试费为150元整。
1.到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直接缴费(推荐使用)。缴费时需向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提供以下两条信息:
(1)学校代码(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7100420
(2)14位考生号
2.到当地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方式(最好用随时到帐的电汇支付方式)汇款到学校指定的邮政银行账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单招考试费:14位考生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帐 号:1000 2535 8450 0188 8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分行直属支行(行号:403141000027)
3.在此期间直接到学校卡务中心(图书馆一楼)现场交费。
考生注意:缴费后请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考试前凭缴费凭证方可领取准考证。
缴费及准考证信息查询:考生于2016年4月7日后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高职单招”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缴费情况及准考证编排,注意考场号和座位号的安排。
(五)准考证发放: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向学校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于4月8日持由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汇款凭单或收据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领取收据、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概不退款。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方式: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考核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要求,考核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2)职业技能考试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二)考试
1.考试要求:
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取得免试资格考生除外)。
考生于4月9日携带准考证(带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2.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笔试(语数外一张卷),120分钟,每科120分,共计360分。
(2)职业技能考试
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90分钟,390分。
3.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1)、(2)其一者具备免试资格,只能申请免试录取到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免试录取申请:申请高职单招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下载《免试申请表》填写打印,并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于3月17日8:30-18日17:00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学校批准后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1日-4月1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总成绩按同类考生最高分记。
(三)评卷
使用答题卡光标阅卷机阅卷,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学校4月12日在招生就业网的“高职单招”专栏公布成绩。
在成绩公布后如有疑义,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复核时考生须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附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启动成绩复核程序。申请复核时间截止到4月12日17:00前。
如考试后自愿放弃学校录取机会,考生须向学校提交自愿放弃申请(考生及家长签字)、准考证、身份证这三份材料扫描件,于4月13日17:00前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取。
2.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分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依据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出现相同时,文化考试成绩优先。
4.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考试情况酌情调整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时间安排
录取时间:4月18日-28日进行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高考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录取结果查询:4月29日后考生可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的“高职单招”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发放通知书:5月8日开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留的联系方式投递)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如通讯地址有变更,考生须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下载《通讯地址变更申请表》(附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于5月6日17:00前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开展单招工作。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三)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本人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监考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七)制定《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九、咨询、监督事宜
(一)招录政策、工作流程等咨询
部门: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室)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0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