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贯彻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推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学院与装备制造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适应河北省对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寄发录取通知书。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基础教学部)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及校园内部宣传。
(三)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600人。计划见下表。
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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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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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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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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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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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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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材料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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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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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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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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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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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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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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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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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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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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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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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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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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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联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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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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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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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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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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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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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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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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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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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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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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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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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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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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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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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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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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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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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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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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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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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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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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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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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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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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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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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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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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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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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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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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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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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华昌订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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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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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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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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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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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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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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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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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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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建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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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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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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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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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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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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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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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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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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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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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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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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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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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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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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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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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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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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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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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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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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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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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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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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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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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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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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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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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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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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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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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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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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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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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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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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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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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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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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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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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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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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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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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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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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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营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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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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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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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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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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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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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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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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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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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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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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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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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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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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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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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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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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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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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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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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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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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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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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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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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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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轮委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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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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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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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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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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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科类。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网上填报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4月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填报专业志愿,最多限选六个,可服从同一大类内的专业调剂。
(二)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后即可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务费,进行报名确认,考务费150元/人。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工商、建设等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考生在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考生姓名和14位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也可到我院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
账 号:50208001040020578
收款单位: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4日8:30-17:30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或我院缴费收据凭证。
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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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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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0:00—1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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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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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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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工商、建设等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务费,或直接来我院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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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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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会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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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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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招生网公示文化考试免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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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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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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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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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注:报考我院河北省单招联考的专业,考试时间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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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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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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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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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单招考试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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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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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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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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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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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20:00至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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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填报二志愿,参加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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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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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全部单招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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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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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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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一)文化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240分,每科分值均为8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2.对于高中考生,报考我院管理营销类专业,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等及以上且数学、外语两门均达到C等及以上;报考我院其他类专业,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达到B等及以上且语文、外语两门均达到C等及以上,可免文化水平考试,按216分记。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报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免考学生名单将在考前予以公示。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60分。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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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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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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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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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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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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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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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表达与思辨能力考试,所有专业一致。职业适应分机械与材料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管理营销三大类专业分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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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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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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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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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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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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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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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职业适应面试,机械与材料工程类专业侧重考核学生对自然科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及专业兴趣点;电气与信息工程类专业侧重考核学生对电及计算机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及专业兴趣点;管理营销类专业侧重考核学生沟通交流能力及专业兴趣点。
(三)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录取。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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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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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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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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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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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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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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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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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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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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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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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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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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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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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五)报考我院河北省单招联考专业,其测试项目及考试安排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单招联考实施方案实施。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四)参加河北省单招联考的专业,其命题、考试、评卷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单招联考实施方案实施。
九、录取
(一)学院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总分,按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大类录取分数线。
(二)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未能录取到所报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同大类未录满专业继续录取,直至满额为止。
(三)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学生除外)、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四)报考我院河北省单招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我院将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单招联考实施方案和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二志愿征集,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八)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可以在同一专业大类内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但不能跨大类转专业。
(九)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我院《录取通知书》、《单招准考证》、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本人高中阶段学籍档案、免考等资料。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邮政编码: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