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职单招在考试组织形式、志愿录取方式等方面均有调整。
通知明确,从2015年起,我省单招考试试行不同院校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联考”),由一所院校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招联考(含面试)命题、组考、试卷评阅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据介绍,今年将首先在医学类等专业类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在录取方式上,则逐步改变“一生一校”志愿录取方式,实现学生多校选择。据介绍,今年采用两种方式:对不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采用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形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对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分列志愿和录取。
根据规定,今年我省高职单招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对参加单独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招院校可试行以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参照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据了解,今年我省列入高职单招的院校共66所,其中,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2所。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5年招生总计划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