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及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的重要举措,是创新高职专科院校选拔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对推进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保障
为做好2015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成立“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含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录取和突出事件处置预案等方面的工作方案。
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云航
成员:马显才、邸卫民、范海燕、那玉凤、王慧贤、刘占明
负责我院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考务组、财务保障组、后勤服务组、新闻宣传组、志愿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八个工作组。
(1)办公室
主任:马显才;副主任:王剑
职责: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单招计划,单招宣传,组织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准考证的打印发放;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录取备案、成绩发布、通知书发放;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2)考核考务组
组长:邸卫民;副组长:于喜华
负责制定单招考试大纲;负责单招考试命题;负责单招考试安排;负责试卷评阅与考试成绩的统计。
(3)财务保障组:
组长:那玉凤;副组长:高晓东
负责招生收费标准的审批、报名费的收缴、相关费用的收支等财务工作。
(4)后勤服务组:
组长:那玉凤;副组长:焦瑞祥
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组长:王慧贤;副组长:陈志夫
负责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负责考生报名、考试期间的宣传和网络维护工作。
(6)志愿服务组
组长:刘占明;副组长:张树民、马立
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占明;副组长:孙立民
负责单招考试试卷安全和报名、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纪检监察组:
组长:范海燕;副组长:王慧贤
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30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50px,形象好,气质佳。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9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二)
五、报考时间、报考方式及缴费
1.报考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2.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我院。
3.缴纳考试费
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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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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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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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工商银行热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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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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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00160924901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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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至4月24日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一:考生通过当地银行业务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汇款,缴纳考试费人民币150元到我院指定银行账户,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务必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单招考试费”等信息,保存好汇款凭单或打印的电子凭单。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缴费方式二:考生可以在4月24日领取准考证当天,到我校现场缴费。
六、考试
1.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5年4月24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
(3)缴纳考试费的凭据。
2.考试要求
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时间,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在我院领取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共750分。
(1)笔试部分:(文化基础、综合素质测试,共450分)
考试科目:数学基础(100分)、语文基础(150分)、英语基础(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满分共计450分。数学基础、语文基础一套试题,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基础、综合素质测试一套试题,考试时间100分钟。
考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为主要考点,文化基础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数学思维能力;语文基础知识、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鉴赏能力;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学生在思想道德、人文科学、健康、工作潜能、职业认知等几个方面的素质水平。
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以反映现实生活、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语文、英语、工作生活常识为题材,客观考核学生综合水平和素质。
(2)面试部分:(个人及专业基础素质测试,共300分)
根据学院相关专业的学习需要,考核学生个人及专业基础素质。
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举止礼仪、英语口语基础(部分专业测试)等。
具体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需求设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考试采取抽签选择试题方式。
(3)加分政策
优惠加分项目共8项。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
① 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② 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③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④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⑤ 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计50分。
⑥ 立功受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⑦ 少数民族。加15分。
⑧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按照增加分值最高项加分。
(4)免试政策
①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级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级以上,免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450分)的80%记入录取总分。
②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24日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试院审批,最终以省教育厅审核结果为准。
(5)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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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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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5日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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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基础、语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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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5日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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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基础、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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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5日13: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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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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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绩查询
2015年4月27日考生登录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可查询成绩。
七、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录取
1.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均无语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
2.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应适合旅游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航空服务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4300px,女生不低于4050px。
3.我院对符合免试资格和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4.学院统一划定分数线。依据总分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时按考生所报专业录取,不受所公布专业计划数限制;
6.我院认同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成绩,如一志愿不足,进行二志愿录取,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8.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9.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0.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十、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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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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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0:00-1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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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填报单独招生考试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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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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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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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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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数学基础、语文基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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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0: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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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英语基础、综合素质测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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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3: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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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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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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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录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可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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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9:00-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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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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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20:00-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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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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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5:00-1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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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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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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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数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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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