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谷晓哲)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办法确定,河北省今年共有66所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考生可于4月10日起报名,4月20日起参加考试。
新增10所单招院校,3类专业试点联考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河北省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院校由去年的56所增至66所,均为省内院校。其中,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12所,其他院校46所。同时今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仍在河北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
通知还规定,今年河北省将试行按类别联考,首先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
4月10日至14日报名,4月20日至26日考试
根据通知,已参加2015年河北省高考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考生可于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单招计划进行一志愿填报。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职单招将组织考试。考生须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印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面试。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征集计划填报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等,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