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职单招志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一志愿为集中填报,分两种形式:
(一)院校独立进行单招的方式。设两个志愿: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一志愿学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成绩进行录取。
(二)实行单招联考方式。2015年河北省首先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这些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专业类)”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
二志愿为征集填报,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按征集计划和要求填报,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须认同他校成绩。
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单招计划进行一志愿填报。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征集计划填报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等,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