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招志愿填报与录取
1.单招联考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不实行单招联考专业的二志愿征集,由院校审查录取。
2.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校的单招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的志愿无效。
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3.录取原则:
(1)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2)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束一周后学校以快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联系地址)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5.根据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专业;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