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
①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需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②对口考生
对口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为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含综合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一张卷),总分390分。对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的对口考生,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的对口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
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综合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三)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4日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 www.hbiibe.edu.cn/)“单招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6日前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4月1日前,通过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时,考生电子档案将投给所有填报院校,院校审核后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院校。
2017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19日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招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2017年财经商贸大类单招联考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学院招生网址:http:// www.hbiib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延伸阅读:
2017年河北省单招联考政策及实施方案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