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上机)时长为90分钟。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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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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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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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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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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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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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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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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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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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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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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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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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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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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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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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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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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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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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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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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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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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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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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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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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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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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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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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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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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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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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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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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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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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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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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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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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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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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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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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考成绩全的考生须直接使用学考成绩折算,不能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考生有一科或两科没有学考成绩的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将按照缺考处理。
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上机,总分为39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将按照缺考处理。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职业技能测试对考生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职业素质与计算机及网络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
(3)如何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和如何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成绩代替
按照普通高考报名并且学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不全的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5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jziei.com)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按照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5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jziei.com)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具体录取原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简章。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缺考处理:文化素质考试(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职业技能考试(使用对口考试成绩代替的除外)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3.同分考生排序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4.二志愿录取办法: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二志愿征集。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报考考试类和缴费,否则不予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3日至17日,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详见所报考院校的单招简章。
免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二)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30日9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11-85327001/85327002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996063
咨询QQ群:58495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