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3月20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免试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按考试类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