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8年“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具体要求,为确保我省2018年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不断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紧紧围绕高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材、指导教学”这一核心功能,加强“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所涉及专业)”命题科学与管理。努力选拔综合素质高,有潜质的创新和奉献精神的人才。
二、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省2018年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主考点设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分考点设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市重庆路1号)。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主要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命题组
主要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
4.阅卷组
主要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网络评卷。
5.数据组
主要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报送、录取和公示工作。
6.财务组
主要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 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8年招生简章》。
四、 选择考试类
1.报考类别
2018年高职单招计划按照“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对口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2.是否使用学考成绩与缴费
有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的考生,缴费时无需勾选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选项(我院不认可考生选择),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最便捷的一种方式向我院缴纳报考费150元。
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缴费时须先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或“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然后再按提示缴费。两项均未选择但已足额缴费的,我院将安排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成绩为零。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我院不退费。
3.打印准考证
2018年3月24日9时至3月3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五、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二类《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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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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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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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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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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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
(一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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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及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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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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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13︰00至15︰00
16︰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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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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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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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8︰30至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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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主考点:凡生源地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定州、辛集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参加考试。
分考点:凡生源地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华北油田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参加考试。
主考点和分考点均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190分两科一套卷,满分39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进行折算。对应的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作弊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网络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2018年4月6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