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11-85327001/85327002
咨询QQ群:30520230信工青年微信公众号:sjzxgqn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327806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996063/5097796
咨询QQ群:584951395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纪检监督电话:0312-509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