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9]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邯郸市实际情况,现将
邯郸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条件保持不变,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执行。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二、报名: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应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专项报名结束后,再按照高职院校规定报考并参加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不同报考对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27日至29日。
对具有我市户口的考生规定如下:(1)在我市中学就读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2)就读学校为非报名点的应、往届毕业生,未在校复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考生),在外地借读回邯报名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社会报名点报名;(3)市内主城区社会报名点设在邯山区招生办公室,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教师进修学校西二楼,电话:5508390。
3.对具有本省外市户口,在我市复读的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学籍在我市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4.所有报名点不得接收户口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非社会报名点不得接收未在本校就读的考生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2019年度退役的军人,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底前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