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河北省单招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139
办学层次:专科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国家民政部直属的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
一、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专业计划按照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分开编制和录取,最终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录取办法
1.高职单招考试录取采取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参考职业技能评价的方式进行。高职单招计划根据考生有无学考成绩分类编列、分类录取。
2.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的相应作证材料)择优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4.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试中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5.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6.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三、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已参加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向我校提出申请(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办),联系电话010-61591719)。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免试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900-1200元/学年。
五、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最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元/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最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10-61591712联系人:李老师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1719、61595417、61595407、61595416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