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以总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职业适应性测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第一项、第二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总分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4.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可转专业。
5.所有专业不限定外语语种(入校后外语授课为英语);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可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院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于10月12 日9 时至10月15日18时到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进行报名。
八、教学管理
1、被录取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全日制就读3年。
2.教学管理:
(1)学制
学制三年,修业年限3-6年。
(2)培养模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可半工半读。
(3)课程
课程分类:包括素质平台课、专业平台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践课和素质拓展类课程,根据修读方式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分要求:毕业要求的总学分数与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相同。
(4)补考与重修
补考:考试不及格的可申请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前的第一周内。
重修:有缺考、旷考或补考不及格的,须重修。
九、学费(住宿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十、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育路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54040、0335—807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