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方式:
填报专业志愿后,招生办向考生发放《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或测试,时间为10月25日。(注:所有考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河北健康码,必须绿码。体温<37.3℃,进入学校后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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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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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绩查询
考生于考试的次日登录“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zsb.hbwy.com.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及时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六、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以总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报考资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同分者按填报志愿顺序号,录取填报志愿靠前的考生。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录取。符合学校要求、公示无问题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教学管理
实施弹性学制,修业年限3至5年。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八、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其效力及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九、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退役一年以上(入学前已满12个月)自主择业,注册学籍后能在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手写及复印无效)并加盖当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两级印章以退役军人身份入学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经学校及教育厅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即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个人缴纳,自行负担,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个人自行缴纳全部学费。
十、其他事项
1.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