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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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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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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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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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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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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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免试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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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身份证和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报告等有效证件、材料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552号)。
3.考试内容
报考身份为退役军人、企业员工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三个方面的能力分别为陈述表达(30分)、沟通交流(40分)和思辨能力(30分)。
4.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请于10月26日10时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10月27 日 17时前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0月27日通过电话告知的方式向考生答复。
六、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满分计。
2、缺考处理: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分情况处理:退役军人、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中的思辨能力、沟通表达和陈述表达分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职业技能总分小于或等于50分的不予录取。
5、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转专业。
6、不提供《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可于10月12日17:00前向我院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我院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免试考生优先录取,计划不单列。如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人数大于专业录取计划数时,则申请该专业免试录取的所有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八、录取时间
录取结果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pc.edu.cn/)查询。
九、教学管理
1、学制三年,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2、入学时间:待定。
3、教学安排。退役军人、企业员工单独编班,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采取半工半读等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4、教学总课时:2500学时左右。
十、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人(符合国家政策的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为退役一年(十二个月)以上,自主就业,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十一、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1766、227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