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
1.按职业倾向性测试和专业认知测试成绩确定总分。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满分对待。
2.测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总分成绩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认知测试成绩、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应考科目中职业倾向性测试和专业认知测试分别算作两个科目,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0”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6.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7.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八类特定人群”,可于报考及填报志愿时,向我院(只能向一所院校)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及证书资格种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我院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申请免试的考生于10月12日8时---13日17时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招生办公室(A106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
免试考生优先录取,计划不单列。如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人数大于专业录取计划数时,则申请该专业免试录取的所有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测试,择优录取。
八、教学管理
录取后,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量身定制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灵活学制。
九、学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人(符合国家政策的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十、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校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宣化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清远路149号
联系电话:石家庄校区:0311-85239777、89163179
宣化校区:0313-3175300 317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