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如何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八、报名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报名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设置的密码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第三、四阶段: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流程图:
九、考试费的交纳
1.考生须按要求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2.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报名时如何选择考试类型及报考类别?
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
1.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
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等四类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未按体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对口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要选择“对口”。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十一、选考科目的确定
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