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全体院校推选,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组织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联考单招工作。为保障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根据考试七类与对口医学类所含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考点院校组织考试,实施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工作,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才晓茹
副组长:各考点院校校(院)长
成员:各考点院校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办主任
职责:负责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各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实施。
(二)高职单招工作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招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综合防控组和宣传维稳组。其中命题组、阅卷组、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
1.协调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命题组、阅卷组
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含评卷标准)的命制、阅卷、考试成绩登统等工作。
3.考务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考点的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等工作;负责监考、考务人员的选派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感染知识培训及考务培训,监测考试组织期间监考、考务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做好防控工作;负责考场安排(环境卫生、通风良好、间距合理、提前消毒)及应急隔离考场的安排;负责试卷交接、运送、分发、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及消毒防范;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突发情况的及时处理和上报;负责利用视频监控等手段实时监控考场及疫情防控情况。
4.数据组
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5.录取组
职责:负责录取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处理等工作。
6.财务组
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设置单招联考疫情防范工作举报电话,如实通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防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等情况。
8.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校园公共环境的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教室、卫生间、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控;规范配备消毒设施,做好口罩、消毒液、隔离服、体温检测仪等防控用品的采购及储备;负责医务人员的配备和应急车辆保障;负责安保及值班人员的统筹及疫情防范监测工作培训。
9.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负责全体考生、考务人员、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工作。
10.综合防控组
职责:负责单招联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文件和精神,及时上报各考点防控信息;负责做好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其他考点院校、各地教育局及卫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单招联考期间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的组织筹划。
11.宣传维稳组
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单招联考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指南的网上宣传;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做好单招联考考试期间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发布单招联考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指南;做好考生及家长的线上咨询和电话咨询工作,防止考生聚集性招生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主动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收集汇总防控工作中各类涉稳信息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各分考点必须根据此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职能小组,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人。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考及缴费时间:
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选择考试类: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医学类”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可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三)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院校招生简章。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选择考试七类或对口医学类进行报考,并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根据系统提示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使用学考成绩及对口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折算的科目不需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10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