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一)按照排序成绩进行投档。排序成绩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投档排序如下:
1.统考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语文、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2.对口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高职单招简章。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4月22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二志愿: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日。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高职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单招简章
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高职单招对口计算机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单招简章与计划请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招生考试期间将采取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各考点院校官网查看,并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天祥大街81号
联系电话:0311-87625150、87625151、15176907006
咨询QQ群:30520230、467334983
纪检监督电话:0311-87625046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097796、5996063
官方QQ一群群号:584951395,二群群号:593265772
咨询QQ:992200976、992200656、992200626、1069276457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312-5097782
附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考生).docx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
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