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2021年单招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 录取规则
1、按总分数(文化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2、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3月27日以前按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备案办法到我院提出申请。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和成绩按照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相关安排执行。
2、录取结束后我院在招生信息网(http://gaokao.qgxy.cn/)及时发布拟录取考生信息,供考生查询。最终录取结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招生专业、考试类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六、 学费
11500元/年/生。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八、监督机构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
邮 编: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