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招收高职单招优质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实现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高质量建设国家优质高校,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招生竞争力,不断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质生报考我院,为我院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政策
1.当年高职单招招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6000元,三等奖奖励4000元。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申请获得相应一次性奖学金。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一等奖奖励4000元。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申请获得一次性奖学金。
2.当年高职单招招收的技能拔尖人才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申请获得相应一次性奖学金。
二、实施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高职单招考生,在入学报到且入学资格复查无误后,可向招就处提交《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优质生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经过系部审核签属意见,招就处初审并提出奖励标准,报请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一次性奖学金。
2.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按照就高原则申请奖励。
3.凡已获得我院奖励的高职单招考生,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追回一次性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每年每次一次性奖学金资助总金额达3万元以上需由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每年每次一次性奖学金总金额达10万元以上需由党委会审议通过。
5.获得奖励的高职单招考生,可同时享受学院其他学生资助政策。
三、本办法自2023年招收的高职单招优质生开始实施。
四、本办法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优质生奖励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