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报考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生须知
1.贵校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是否招单招生?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56年的交通部石家庄公路工程学校,2002年改制现名,位于石家庄市,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国家优质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高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是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牵头院校。
学院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国家“万人计划名师”1名,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名,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名。教授、副教授240余人,博士、硕士385人,双师型教师占90.46%。年均招生计划5000余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5000余人,单招院系有路桥工程系、物流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轨道交通系、经济管理系和航海分院,学院厚植“追求卓越、三维共进”质量文化,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较强影响力、在交通及相关领域有突出优势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2.报考贵校单招需要什么条件?
已通过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执行。
3.如何报考贵校单招?
2024年2月26日9时至2月29日17时,河北省高职单招考生(含免试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河北省高职单招系统(http://gzdz.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并选择考试类。
4.今年贵校单招都有哪些考试类?
今年我院单招有5个考试类和对应的5个专业类供考生选择,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选择以下5个考试类中的任一类:
考试一类[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工程技术方向)];
考试二类[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道路养护与管理、道路工程检测技术、道路工程造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道路运输管理、空中乘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考试三类[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船舶工程技术];
考试九类[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物流技术、物流工程技术、航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财富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考试十类[汽车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中职毕业生可默认以下5个专业类,也可从以上5个考试类中任选一类,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建筑类[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工程技术方向)];
机械类[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财经类[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
计算机类[汽车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电工类[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集成电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考试二类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中职毕业生还能不能报考?
能。报考方式与往年一样,中职毕业生均可选择考试二类报考,只是计划称呼不同。我院作为考试二类牵头院校,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今年继续向社会公布考试二类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6.选择考试二类需要考试哪些科目、分值是多少?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各150分)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专业基础选择考试科目为英语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50分)考试满分450分。具体考试内容说明详见《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7.考试二类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2024年3月28日9时至4月2日17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河北省高职单招系统(http://gzdz.hebeea.edu.cn)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日,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参加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见下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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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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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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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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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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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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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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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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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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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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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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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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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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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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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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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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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2科分别按一场次对待,未参加语文考试,数学考试不允许入场;未参加专业基础(英语)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不允许入场,收发卷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8.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等考试用品。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的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建议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入场考试。
(3)遵守安检规定。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手镯、戒指、项链等金属物品以及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自觉诚信应考。考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录像,考后视频回放倒查,严防考试违规。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不要相信和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比如手机、手表、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参加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9.残疾考生如何申请考试合理便利?
2024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内容。
10.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如何申请复核?
2024年4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河北省高职单招系统(http://gzdz.hebeea.edu.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并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11.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划定每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2.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报考的单招类内选报10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得跨类填报。
特别提醒:
(1)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志愿填报安排,以免影响本人填报志愿。
(2)色盲色弱考生:不应选择“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空中乘务、智能交通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等交通运输类专业。
(3)身高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2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8厘米不应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5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0厘米不应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75厘米或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65厘米或高于175厘米不宜报考空中乘务专业。
(4)学制学费:我院招生专业学制三年,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3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5)中外合作办学:“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三个专业设有中俄合作办学班,在我院完成3年学业,满足学院毕业要求与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学分要求的学生,如有意愿,可赴俄罗斯留学攻读学士学位。此外,中俄合作办学班学生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3年内,如有意愿,可前往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参加短期游学,各项费用自理。
(6)奖助学金设置: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便,满足其求学愿望。
(7)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3.高职单招是如何投档录取的?
高职单招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各类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要求,按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进行投档,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进行投档,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我院录取以上级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优先录取,考试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总成绩择优录取。
对各类进档考生,分别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先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依次比对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再逐一检索专业志愿顺序,直到分配完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1)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河北省高职单招系统(http://gzdz.hebeea.edu.cn)查询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
(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hejtxy.edu.cn/zsxxw)点击“录取查询”按钮,查阅是否被我院录取,录取专业及通知书寄递等信息。
15.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如何办理?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单招相同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具体申请时间及流程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已被我院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
16.退役士兵如何报考、如何录取?
我院2024年暂不列退役士兵计划,具体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17.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还能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等考试和录取吗?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18.学院招生咨询热线:
0311-85835777,85835666
19.违规处理有什么规定?
高职单招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⑴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⑵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⑶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⑵、⑶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