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高考优惠照顾政策、已通过资格审核和公示的考生,可在高职单招中享受。具体如下:
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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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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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单招考试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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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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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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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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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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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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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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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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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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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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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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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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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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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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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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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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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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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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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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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限省内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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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加分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其高职单招考试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招生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为:
①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
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④烈士子女增加2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2)河北省地方加分项目
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省外高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高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我省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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