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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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4-03-26    作者:    来源:

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冀教学【2014】1号)同意我院2014年运动训练、传统体育专业实施单独考试招生,特制定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我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工作人员要培训上岗,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生源组织、报名、命题、制卷、考试、录取、技术保障、试卷的保密、相关信息的上报与留存、测试过程中的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2、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全程监考试招生录取过程。

  二、报考条件

  1、参加河北省2014年高考(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人)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运动训练
40
3
6000

  四、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8时至16日12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五、确认信息及缴费

  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请4月25日到我院招生办确认信息,缴纳单独考试费100元。

  考生须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由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语文、数学、英语各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招生项目:球类、田径、体操、武术、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套路、器械、技击类等项目。

  技术与技能考试:我们编制了《河北传媒学院运动训练专科考试手册》要求如下:

  (1)本标准为百分制计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测试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3)定量指标评分要求:各项目考试测量(计数、计时)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打分依据项目评分表,采用就低的原则,即未达到某一档次评分标准的,按低一档评分标准评分。考生定量指标成绩低于评分表最低值,计0分。

  (4)定性指标评分要求:除冰雪项目外,定性指标均采取10分制打分,由不少于五名考评员独立打分,所打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一位。分数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只取到小数点后一位)后,按照权重,乘以相应的系数即为该指标最后得分。

  (5)标准中未列项目,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需报所属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批,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3、考试时间:技术与技能考试时间定在4月26日8:30-16:30;文化水平考试时间定在4月27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警安路校区,技术与技能考试在院体育场,文化水平考试在技术与技能考试之后另行通知。

  七、免试条件

  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可以免试专项考试。

  八、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1、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文化课成绩与技术与技能成绩各划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以文化课成绩与技术与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按技术与技能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学院各专业以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政编码:0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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