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要求,制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考试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全面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督查考场纪律和保密工作。各考点在考前要对主考、监考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明确职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一切纰漏。对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对涉案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考点要按相关规定做好试题的运送、保管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和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设置考场,每场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桌子须反向摆设,前后左右间距80公分以上;课桌编号,考生对号入座,不得互换座位。每考场设主监考1人、监考1人。省教育主管部门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学院派专人巡视考场。
3、评卷、登统、复核: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要加强对阅卷、登统人员的事前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阅卷、登统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无误。我院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考生答卷,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经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由考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和信息管理人员同事审核签字、上报。
4、试卷保存:考生试卷、答卷(卡)保存到2015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