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要求及部署,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开展单招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积极推进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探索符合普通高职院校特色的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和招生方式。继续认真实施“阳光工程”,继续稳步推进考试模式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净化招生工作环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办人民满意的单招的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阳光工程”
首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其次,站在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招生考试服务,形成规范、定期、透明的多渠道、多形式信息通报制度,保证考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单招政策规定、专业设置、录取规则及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努力打造诚信单招,本着对政府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高招”政策和法规,规范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地解读相关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及信息服务,创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第四,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规行为要按照《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应急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对交通不便、考试停电、通讯阻塞、机器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招生考试、录取诸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
全部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切实加强对单招考点考试工作的管理,做到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确保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自觉维护单招声誉。
(一)报考工作
1、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报考方式
即日起考生可致电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或登录学院网站咨询单独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现场咨询地点设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3号)。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现场报考咨询、信息审核、上报及协调事宜。
届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3、填报志愿时间
一志愿 2015年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征集志愿 2015年5月8日20时至5月9日10时。
4、资格确认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报考证(带有高考报名点公章)于4月23日至4月24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纳报考费100元/生,并领取单招考试准考证。
(二)招生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方向)、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管理、航空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铁运营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影视及平面设计方向)、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定损与评估(理赔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工业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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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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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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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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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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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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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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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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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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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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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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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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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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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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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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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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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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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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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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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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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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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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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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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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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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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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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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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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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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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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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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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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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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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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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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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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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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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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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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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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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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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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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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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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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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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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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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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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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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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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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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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
6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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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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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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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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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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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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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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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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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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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0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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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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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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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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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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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铁运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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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
6000
|
图形图像制作(影视及平面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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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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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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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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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年
|
6000
|
汽车电子技术
|
20
|
三年
|
6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三年
|
6000
|
汽车定损与评估(理赔方向)
|
20
|
三年
|
6000
|
电子商务
|
40
|
三年
|
6000
|
会计
|
40
|
三年
|
6000
|
会计电算化
|
20
|
三年
|
6000
|
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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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三年
|
6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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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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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30
|
三年
|
6000
|
建筑工程管理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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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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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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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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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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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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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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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与会展
|
3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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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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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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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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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
30
|
三年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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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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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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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工作
1、考试地点
考试工作由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组织,考点设在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3号)。考生须持单招考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我院单招考试由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
(1)文化水平考试
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考卷,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语文以考核字音、字形、词义为主,侧重对学生阅读理解能力及写作能力的考核;数学以考核简单函数、几何为主,侧重对学生计算能力考核;英语主要考核词汇量为主,侧重对学生英文阅读理解能力及写作能力的考核。
对于已参加《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高中会考)并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可免考我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为A的考生,可按其单科成绩满分的80%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为B的考生,可按其单科成绩满分的70%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为C的考生,可按其单科成绩满分的60%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本人提供,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派专任教师组织考核,具体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的认知程度、职业适应性、现场应变能力、精神面貌、礼貌修养等方面,总分为200分,考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具体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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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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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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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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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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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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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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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免试规定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免试录取。
5、考试要求
考试组织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考点要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考试工作,督查考场纪律和保密工作。各考点在考前要对主考、监考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明确职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一切纰漏。对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对涉案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文化水平考试
要按相关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送、保管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和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设置考场,每场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桌子须反向摆设,前后左右间距80公分以上;课桌编号,考生对号入座,不得互换座位。每考场设主监考1人、监考1人。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监督和巡视考场工作。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5名考官监考,现场出题作答,保证试题的安全性、合理性与专业的关联性。
6、阅卷、登统、公布
阅卷、登统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要加强对阅卷、登统人员的考前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阅卷、登统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无误。成绩登统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四)录取备案
1、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项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缺额进行征集,我院认同考生在其他院校所取得的单招成绩。
3、录取时间:一志愿 2015年5月5日9时至5月8日15时;征集志愿2015年5月9日15时至5月11日16时。
4、4月29日,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名册和考生成绩并备案。录取备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5月12日,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随后学院向已录取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5、考生不符合我院免考相关规定的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缺考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待遇规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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