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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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5-03-09    作者:    来源:

2015年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将于2015年实施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我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管招生教学管理院领导任副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考务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一)考务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笔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二)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我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五)新闻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元/年)
01
酒店管理
100
3
5000
02
旅游管理
40
3
5000
03
会展策划与管理
70
3
5000
04
文秘(商务秘书)
40
3
5000
05
国际贸易实务
50
3
5000
06
信息安全技术
60
3
5000
07
物联网应用技术
60
3
5000
0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
3
5000
09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40
3
5000
10
物业管理
40
3
5000
11
数控技术
50
3
5000
12
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3
500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3
5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80
3
5000
15
应用电子技术
70
3
5000
16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70
3
5000
17
化工设备与机械
70
3
5000
18
化学制药技术
70
3
5000
19
生物制药技术
70
3
5000
20
药品经营与管理
70
3
5000
21
食品检测及管理
70
3
5000
22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60
3
5000
23
装饰艺术设计
30
3
6000
24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30
3
6000
25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3
6000
26
影视动画
80
3
6000
27
数字传媒艺术
50
3
6000
28
网络系统管理
50
3
8000
合计
1600
 

    单招专业均为符合学院办学特点的实用技能型专业,其中旅游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装饰艺术设计为河北省教学改革示范专业。

    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录取普通高中和参加2015年美术联考的考生,其他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录取普通高中和参加2015年美术联考的考生,其他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三)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0m以上,男1.70m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斑痕、四肢无残疾。
  
  (四)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四、填报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我院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五、交费与准考证
  
  (一)已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须于4月18日9时至4月21日18时,凭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测试费150元,收款单位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缴费代码为:7100423,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也可在4月24日8时至18时到我院财务处现场交费领取准考证。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
  
  (二)网上缴费考生可于4月24日8时后,登陆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织考试、评卷与成绩登统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内容与方式
  
  文化水平测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沟通与表达能力、礼仪礼节、动手能力或特长展示(特长包括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武术等),满分200分,面试时间5分钟。
  
  (二)命题
  
  在由我院纪检人员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监察组的监督下,我院聘请 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8:30—11:30
  
  面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14:00开始
  
  (五)评卷
  
  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七、免考政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500分计入。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含B等)以上,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450分计入。
  
  对于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450分计入。
  
  对于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450分计入。
  
  省级以上示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可推荐不超过2名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450分计入。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任一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可取得文化水平测试相应科目的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90分计入。
  
  对于参加2015年河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达到180分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按180分计入;成绩达到160分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按160分计入。
  
  对于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按200分、180分、160分计入。
  
  对于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按180分计入。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4月24日前到我院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待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合格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以专业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成绩高分者。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若某专业录取时仍有空额计划,未被录取考生可通过申请录取到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直到录取结束。未完成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4.如考生在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有一项缺考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5月17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或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四)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督导检查
  
  纪检监察组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我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院校名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安排
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
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单招志愿填报。我院单招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月18日9时至4月21日18时
已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测试费150元
4月24日8时后
已网上缴费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24日8时至18时
未网上缴费的考生到我院财务处交单招测试费150元,同时领取《准考证》。
4月25日至4月26日
笔试、面试。
4月27日至5月17日
登统核实上报成绩;单招录取;公布单招录取名单。
5月17日后
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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