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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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石油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5-03-26    作者:    来源:

2015年渤海石油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强化考试招生工作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组织有关考试、考核等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自觉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渤海石油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负责判卷;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质量安全环保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800个。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计划(个)

备注

招生对象

测试内容

学费

1

540401

钻井技术

三年

155

本专业只招男生

所有已参加2015年河北省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文理兼收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5000元/生.年

2

540402

油气开采技术

三年

65

3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三年

75

4

560602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三年

135

5

540406

石油与天然气

地质勘探技术

三年

75

6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5

7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5

8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65

9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65

10

630203

护理

三年

55

联考

合计

800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钻井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五、命题
  
  1、我院单招专业考试在我院进行,采用河北省内部公办高校单招联盟统一文化课命题试卷。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文化课各科目命题范围为《2015年全国高考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内容。
  
  2、单招联考专业在联考牵头院校考试。护理专业按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技术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命题、组考、面试、收取考务费等。
  
  六、考试
  
  1、志愿填报:考生于4月10日10:00—14日10:00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考试时间
  

2015年4月25日

9:00—11:30

文化水平考试

2015年4月25日

14:00—16:30

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考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和命题范围:文化基础知识、人文素养、职业认知、英语几个方面,一张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文化基础主要考核数学与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考核语文与人文社会知识;职业认知考核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个人发展的认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10日10:00—14日10:00

考生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4月15日9时-16日9时

学院下载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

4月17-22日

考生将考试费150元汇入学院指定帐号;也可在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4月24日9:00-16:00

考生凭交费凭证和报考证、身份证在招生就业处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月25日9:00-16:30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月26日

学院登统核实成绩

4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

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同时学院向省考院上报考生成绩

5月8日15点

一志愿录取结束

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

未录取考生填报征集二志愿

5月11日16点

二志愿录取结束

5月12日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

5月12日后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资料

 

  4、交付费用: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须在4月17日至4月22日间通过当地各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方式(最好用随时到帐的电汇支付方式)汇款缴纳考试费人民币150元到我院指定银行账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14位的“考生号”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帐号:100203298304
  
  开户行:中国银行华北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5、准考证发放:4月24日9:00--16:00时,考生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处207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张;
  
  (2)报考证或高考准考证原件
  
  (3)免试考生需提供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评卷
  
  由学院组织,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八、录取
  
  1、我院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和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单招联考的护理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3、我院在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我院认同他校单招考试成绩。
  
  4、钻井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5、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
  
  6、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9号),入校后复查。
  
  十、学历证书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一办理。
  
  十一、新生报到、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符合免试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如果发现其他问题,按《渤海石油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62552

该文章所属专题: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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