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探索和推进适合高职院校艺术特色人才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2015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省教育厅颁发的《河北省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要求作为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指导政策,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稳步落实。
二、组织结构。
成立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5单招考试专项工作组,组长由院长孙振杰担任,下设副组长1名、纪检组长1名、命题组(由招生办、各系主任组成)、试卷印刷、保密及运输(由教务处、招生办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由招生办、教务处、各系主任负责),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由保卫处、招生办、教务处负责)等。
三、计划性质。
2015年单招计划纳入当年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即2015年我院单招计划招生为300人。
四、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思想健康、身体情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文理兼收。
五、单招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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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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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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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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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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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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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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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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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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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7000元/年
住宿费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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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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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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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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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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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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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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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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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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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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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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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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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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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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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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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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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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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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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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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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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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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10:00至14日10:00点击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集中志愿填报。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七、现场确认及考试。
填报学院单招志愿的考生,需在2015年4月25、26日到学院进行志愿填报信息现场确认及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高考《报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不慎遗失,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考试分为文化素养测试(300分)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200分)两大部分,总分共计500分,均由学院独立组织测试。考生文化素养测试考试内容不考查学生的具体文化知识,主要侧重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速写和素描。
考试时间: 2015年4月25、26日。
考场设置、考试规则、考风考纪管理、舞弊处理及突发事件处理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八、命题、试卷保密印刷及运输。
2015我院单招考试试题按照国际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所有参与命题及试卷保密、印刷及运输的人员由院专项工作组制定,并对涉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考前不泄密、考中无大面积舞弊,考后评卷登统不出错。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评卷及录取原则。
阅卷登统工作在院纪检组全程监管下,以“公正、公平”为出发点和目的地。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答卷复查,确保成绩有效性。考生成绩库刻录光盘由院长、纪检书记、信息人员签字密封。
学院录取不参照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不受有无专业合格证的限制,文理兼收(含对口招生考生),独立测试、独立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规定和计划控制下录取。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及录取。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并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在独立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一专业符合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低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允许该专业的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计划中。
十、管理与就业。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是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录取方式的重要举措。学院将根据2015年单独考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开展校企联合招生,科学、合理、灵活地安排人才培养专业和计划,做好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就业率,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