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有关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我院于2015年继续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进一步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点的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灵活多样招生录取方式。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努力提河北单招网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制定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各系部、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2)纪检监察工作组。其职责是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单招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必须由纪检监察组审签,确保考试、录取等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考务工作组。其职责是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及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我省的相关规定,以及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文化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命题、制卷、评阅、成绩汇总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负责组建各系不少于15人的单独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专家库由相关系部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综合测试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5)报考录取工作组。其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文化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录取、备案、确定报到时间等工作,处理招生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cm,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予以公示。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五、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2)缴纳费用:报考费100元(按高考报名收费标准收费),填报志愿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考费。
2、填报志愿方式:
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3、报考要求:每生限报六个专业。
4、下载考生志愿时间:2015年4月15日9时至16日9时。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1、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总分500分。
(1)文化测试科目:文化基础(数学与逻辑思维能力)、职业认知(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与个人发展)、人文素养(语文与人文社会知识)、英语(参考分),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和人文社会知识为主要考点,主要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正确的职业发展观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以反映现实生活、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语文、英语常识为题材,客观考核学员综合水平和素质;文化测试试卷分值:总分300分;文化测试时间:150分钟。
对于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合格(C级)以上者,可免试学院组织的文化测试,并按240分记入录取总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综合素质测试方式:由学院从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总分200分。
2、考试安排:
(1)准考证发放:2015年4月24日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报考费缴纳凭证。符合免试文化测试科目条件的考生,如申请免试另需携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书尚未下发的考生,需携带由在读高中开具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证明。
(2)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26日。其中:文化测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9:00-11:30;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25日下午至4月26日下午(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考试地点: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文化测试使用十一所院校联合命题试卷。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从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单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1、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成绩划出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要求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4月29日,携密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加盖本校公章),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面报。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院校还需携带免试录取库和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公章)。
5月4日至11日,录取备案。2015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工作全部通过远程网,在“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时间见下表:
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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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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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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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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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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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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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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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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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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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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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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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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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20:00--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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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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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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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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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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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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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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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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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将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的新生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纸介质档案,由学院验证,进行入学资格初审。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于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于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1、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者必须是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相关时间安排以网上公布为准,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河北省唐山市警钢路68号)
邮政编码:06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