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院概况:
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拥有河北省艺术教育最雄厚的师资力量。办学六十年来,培养出了以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中国戏曲梅花奖22朵、歌唱家于文华、影视演员杨志刚、雕塑家王少军、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总制片葛延枰等一大批知名艺术家,省文化厅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80%管理者毕业于学院,被社会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和大发展,学院围绕文化行业开办的文化管理类、传媒类、电子商务等专业日益成为学院建设的重点专业。
学院现建有河北省首个开放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扶持项目2个,文化部民族文化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中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获国家级奖132项、省部级奖229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金奖、“五个一工程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顶级专业大奖。学院还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春晚的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了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代表了河北省艺术教育的最高水平。
单招计划及考试
1.招生对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所有考生(含对口考生),文理不限;
2.计划性质:2015年学院单招计划纳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属国家批准的正式统招计划,全日制三年,高职专科学历;
3.考试科目:2015年学院除学前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单招联考外,其余专业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监管下仍由学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和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科目详见(表一);
4.专业计划:2015年学院单招计划暂确定为500名,包含普通文理类专业、教育类、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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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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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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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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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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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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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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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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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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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音乐作品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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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声乐、器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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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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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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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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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蹈基本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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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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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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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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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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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或伴奏片段及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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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伴奏、剧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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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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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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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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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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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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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参加单招联考,其他教育专业参加学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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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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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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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期教育单招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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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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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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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蹈基本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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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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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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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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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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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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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工艺绘画、舞台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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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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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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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热爱美术专业或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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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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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编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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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主持与播音艺术、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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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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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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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播音编导专业和普通文理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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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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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文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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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航空服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会计、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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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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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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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专业不限、电子商务专业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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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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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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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与考试
志愿填报:报考学院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报考无效;如考生未被一志愿院校录取,二志愿征集时间为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志愿缺额公布和计划征集志愿填报须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和填报。
6.信息确认:报考学院“非”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需在2014年4月25日到学院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缴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查看考试安排等。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报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不慎遗失,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7.单招考试:为选拔具有较好专业技能水平和潜在专业素质的各类人才,体现专业立校的办学理念,2015年学院非联合测试的单招考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总计4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300分,共计750分。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内容不涉及具体识记的文化知识,主要侧重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2015年学院暂不参照使用普通高中生的会考成绩。学院独立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有关内容详见(表一)。
学院单招考试时间为:文化测试2015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专业素质测试或面试1:30开始。
8.单招联考:报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联合考试,考试地点: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需在2015年4月15日至20日缴纳考试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农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账号:50356001040028167,请务必在信息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缴纳考试费。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21日至4月22日08:30-16:30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或在4月22日由报考学校集中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报考证、缴费收据、会考成绩单(属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详细考试安排及有关政策登陆学院招生网参看《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专业联合测试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50分,共计45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普通高中生: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35分;B--115分;C--100分;D--60分。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 300 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录取原则
9.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不参照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不受有无专业合格证限制,对口招生考生可以报考,文理兼收。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并参加录取。学院上报单招考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0.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前提下,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情况下,学院独立测试的单招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学院在独立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素质测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1.如学院不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未录取满额,省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考生可征集填报第二志愿,一志愿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可以跨单招测试院校报考学院征集的二志愿,由学院审查录取,学院认同其他高职院校独立测试的各项成绩。
12.对实行单招联考的专业(学前教育),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照“院校+专业”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平行志愿不再增设二志愿,原则上只录取填报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参加单招联考专业考生未被录取,可参加不实行单招联考其余专业或院校的二志愿征集,由学院参照单招联考成绩审查录取。
13.如某一专业符合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低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计划中。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获准备案的单招考生与统招录取的普通高考考生除在招生方式上有所区别外,其他方面没有不同。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及录取,未被我院或其他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录取;
收费及其他:
14.学费住宿费:以上单招专业普通文理专业(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动车乘务、电子商务、会计等)学费5000元/年,美术类、戏曲表演学费6000元/年,播音、编导类学费7000元/年,表演类、音乐教育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15.学历证书:学业期满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
16.考生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院将根据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科学、合理、灵活地安排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17.就业派遣:单招录取的毕业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派遣以河北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为准。
18.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0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