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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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5-03-18    作者:    来源:

2015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冀中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招生多元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高考”精神和严格规范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3、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专家库和试题库,进行随机组合。

       5、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做好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单独考试招生的所有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科类。

       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

计划数

学制(年)

学费(元/年)

备注

教育类

660214

学前教育

300

3

5000








计算机类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220

3

500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000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5000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5000

自动化类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3

5000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000

机械设计制造类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15

3

5000

汽车类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3

5000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5000

能源类

550208

新能源应用技术

40

3

5000

市场营销类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15

3

5000

财务会计类

620204

会计电算化

90

3

5000

旅游管理类

640101

旅游管理

25

3

5000

640106

酒店管理

3

5000

工商管理类

620505

物流管理

15

3

5000

艺术设计类

670107

装饰艺术设计

20

3

5000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5000

工程管理类

560502

工程造价

15

3

5000

土建施工类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20

3

5000

测绘类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15

3

5000

注:单招计划数850人,具体情况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缴费

        1、2015年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文件和我院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无效。

         我院学前教育类专业为单招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我院其他专业的二志愿征集。

我院除学前教育类专业以外的其他各类专业不实行单招联考,考生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我院六个专业,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按考生成绩进行录取。

         2、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一志愿相同。

         2015年5月8日20时至5月9日10时,征集二志愿填报。  

         3、缴费

        (1)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缴费方式及金额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参照联考《实施方案》。

        (2)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当天直接报到缴费,考务费100元/人。

         4、准考证领取

        (1)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参照联考《实施方案》。

        (2)考生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高考报考证,高中毕业生应提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中专、职教、中技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考生请慎重填报专业,录取后不予转专业。所有单招专业各科类考生均可填报。

          2、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站关注招生公告。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2、其他专业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共计300分)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职业认知。

         (2)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 分)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4月25日上午9:00—11:30,文化水平考试;下午14:00--17:30,综合素质测试。

          七、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规范保密制度。

         1、命题:学前教育专业按照省联考规定执行。其他专业由11所公办单招院校联盟联合命题,统一考试。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联合命题,在各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制定《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录取

          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

         2、其他专业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3、免试录取: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北门街冀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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