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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年机电设备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联考实施方案

2015-03-08    作者:    来源:

  为贯彻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推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积极适应河北省对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结合机电设备类专业实际情况,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河北省机电设备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联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电设备类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成员包含全省有机电设备类单招专业的院校。
  
  (二)成立河北省机电设备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
  
  河北省机电设备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联考改革工作小组下设河北省机电设备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办公地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新闻宣传组。
  
  1.命题考务组(由机电设备类单招联考院校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点的设置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考试成绩的统计。
  
  2.安全保卫组(由考点所在院校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考试期间考点秩序的维护由考点所在院校负责。
  
  3.后勤保障组(由考点所在院校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纪检监察组(由考点所在院校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5.新闻宣传组(由机电设备类单招联考院校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
  
  (三)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实施“阳光工程”。
  
  三、机电设备类单招联考专业
  
  2015年机电设备类单招联考专业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80301

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580302

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580303

4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580304

5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580305

6

医疗电子工程

580306

7

设备安装技术

580307

8

医用治疗设备应用技术

580308

9

冶金设备应用与维护

580311

10

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

580312

11

物流工程技术

580313

  注:其它相近类专业(如机电一体化专业)由单招院校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机电设备类单招联考。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五、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网上填报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4月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机电设备类专业单招联考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二)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后即可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务费,进行确认,考务费150元/人,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代收代管。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工商、建设等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考生在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考生姓名和14位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也可到考点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

  

  账  号:50208001040020578

  

  收款单位: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4日8:30-17:30时到考点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考点暂定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酌情考虑安排分考点。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缴费收据凭证。

  

  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10日10:00—14日10:00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14日至24日

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工商、建设等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务费,或直接到考点交费。

4月17日

核实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月19日

在牵头院校招生网站公示文化考试免考名单

4月24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考点所在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单招联考准考证

4月25日

参加考试

4月29日

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

4月30日

在牵头院校招生网站公布单招联考考试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牵头院校招办联系。

5月5日18:00前

各单招联考院校将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8日12:00

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牵头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5月8日20:00至9日10:00

考生网上填报二志愿,参加征集。

5月11日

在牵头院校招生网站公布全部单招录取名单。

5月14日前

各录取院校自行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一)文化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240分,每科分值均为8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2.对于高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达到B等及以上且语文、外语两门均达到C等及以上,可免文化水平考试,按216分记。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参加单招联考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免考学生名单将在考前在牵头院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单招联考办公室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60分。

考试内容

分值

考试形式

备注

陈述表达

80

面试

职业适应面试,侧重考核学生对自然科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及专业兴趣点;

思辨能力

90

面试

职业适应

90

面试


  (三)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录取。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牵头院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25日

上午(8:30-10:30)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下午(14: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4月26日

上午(8:30-11:30)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短,详情请留意河北单招网www.hbdzxx.com最新内容。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单招联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单招联考办公室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由单招联考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三)评卷:由阅卷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一)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总分。

  

  (二)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投档录取。

  

  (三)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学生除外)、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二志愿征集,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七)纪检监察组直接参与单招联考的全过程。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联系方式

  

  牵头院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邮政编码: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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