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招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1.单招联考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不实行单招联考专业的二志愿征集,由院校审查录取。
2.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校的单招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的志愿无效。
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3.录取原则:
(1)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2)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根据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