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3690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本部位于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515号,石家庄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87号。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和标记,无纹身、无跛行。
(2)外语无特殊要求。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单考单招各专业考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9日、10日,分为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地点在学院本部。
联考单招专业:会计(司法会计方向)、电子商务等两个专业参加财经商贸大类联考(牵头院校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参加电子信息大类联考(牵头院校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心理咨询专业参加医药卫生大类联考(牵头院校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试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以各大类牵头院校公布为准。 成绩、录取结果公布详见学院网站
3.录取规则:
(1)我院承认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折合对应文化考试成绩,即A折合120分;B折合110分;C折合100分;D折合90分。如果考生不同意上述折算方式,或者社会考生无会考成绩的,需到学院本部(邯郸)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
(2)对相关科目没有加试要求,对考生无加分和降分要求。
(3)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专业按志愿填报顺序安排。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将进行二志愿征集、我院对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予以承认。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我院所有单招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男女不限,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按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元/年)。
(2)符合国家政策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助学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邮编:056004
联系电话:(0310)3178382、18031023079、18031023879
石家庄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87号 邮编: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020652、18031023935、1803102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