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土木建筑大类专业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该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的工作。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招生计划共3060人,分八大类55个专业。具体专业及计划如下:
类型
|
招生大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
|
类型
|
招生
大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
|
联
考
单
招
|
装备
制造
大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20
|
联
考
单
招
|
电子
信息
大类
|
通 信 技 术
|
5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5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55
|
软 件 技 术
|
5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00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5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德)
|
40
|
财经
商贸
大类
|
会 计
|
2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投 资 与 理 财
|
50
|
数 控 技 术
|
50
|
财 务 管 理
|
50
|
汽车电子技术
|
55
|
物 流 管 理
|
50
|
汽车电子技术(中德)
|
40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0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50
|
市 场 营 销
|
150
|
文化
艺术
大类
|
人物形象设计
|
20
|
市 场 营 销
(服装营销与管理)
|
50
|
产品艺术设计
|
2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0
|
环境艺术设计
|
25
|
广告策划与营销
|
50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25
|
电 子 商 务
|
12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5
|
旅游
大类
|
旅 游 管 理
|
40
|
服 装 表 演
|
15
|
土木
建筑
大类
|
工 程 造 价
|
40
|
交通运
输大类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0
|
建设工程监理
|
40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0
|
单
考
单
招
类
|
鞋类设计与工艺
|
45
|
物业管理
(资产运营方向)
|
4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5
|
建 筑 设 计
|
40
|
黑色冶金技术
|
25
|
建筑工程技术
|
80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25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40
|
应用化工技术
|
25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水暖电)
|
40
|
材料工程技术
|
25
|
环境工程技术
|
2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服装表演专业学费7000元/年,文化艺术大类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学费6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其他类学费5000元/年。
四、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服装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其他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单考单招考生和联考单招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6日12时-3月22日17时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其他类联考单招考生缴费时间和金额请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缴费方式:
单考单招考生和联考单招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到河北省内中国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交费,学校缴费代码为8044,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凭缴费收据或缴费回执单领取准考证。缴费咨询电话:0319-2273677。其他类联考单招考生缴费方式请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五)准考证的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缴费收据或缴费回执单。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土木建筑大类联考单招由参加联考单招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由学院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联考单招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土木建筑专业大类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单考单招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单考单招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3日
|
上午8:30-11:00
|
职业技能考试
|
请携带三角板、直尺、圆规、橡皮、铅笔等绘图工具。
|
下午14:00-16:30
|
文化考试
|
|
单考单招: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9日
|
上午9:30-12:00
|
文化考试
|
|
下午14:00-17:00
|
职业技能考试
|
分为陈述表达、沟通交流和专业认知三个环节
|
2.考试地点
联考单招:
土木建筑大类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报考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装备制造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和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院校设置土木建筑大类分考点。具体情况届时请考生关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单考单招:
(1)文化考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考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和建筑对口不使用对口成绩的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由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经验丰富的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技能考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考试,总分390分。职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注:其他类联考单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见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4.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成绩按750分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联考单招由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单考单招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土木建筑专业大类考生可于4月9日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2日前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单考单招考生可于4月12日登录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4日前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和旅游大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艺术大类考生统一划定文化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
如果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联考单招二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单考单招专业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按类统一划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如果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征集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二志愿征集承认联考单招成绩和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单考单招成绩。
3.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4.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二志愿录取规则与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二)时间安排
4月15日,联考单招牵头院校上报考生成绩;
4月17日9时至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12时前,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拟录院校,但不含专业);
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院校和专业),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领取新生录取名册,面报密封后的成绩光盘、违规处理情况材料(加盖本校公章),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院校还需携带免试录取库和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公章)。
4月30日,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号。
邮政编码:054035。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