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10个专业大类实行联考单招,具体信息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除按大类联考外的其余4个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考试由我院自行实施,组织实施机构如下: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纪检监察的副书记或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设立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地点:招就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就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答卷的评判标准及评卷;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负责组织评卷和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河北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需面试。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女比例:1:3,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要求162-174c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m;体重标准为身高减110的正负10%;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视力标准),无色盲、斜眼;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沟通能力强,听力不低于5米;需符合中国乘务员体检合格标准,需面试。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学费
|
招生计划
|
学制
|
考试类型
|
联考专业类
|
1
|
财务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普通班: 5000元/年;订单班学费待定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2
|
会计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3
|
金融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4
|
互联网金融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5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1
|
3
|
全省联考
|
电子信息大类
|
6
|
市场营销
|
普通班、订单班
|
普通班: 5000元/年;订单班学费待定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7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1
|
3
|
学院单考
|
|
8
|
电子商务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电子信息大类
|
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电子信息大类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电子信息大类
|
12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普通班、订单班
|
普通班: 5000元/年; 订单班学费待定
|
31
|
2
|
学院单考
|
|
13
|
动漫制作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电子信息大类
|
14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文化艺术大类
|
15
|
室内艺术设计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文化艺术大类
|
16
|
学前教育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学前教育专业
|
17
|
旅游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普通班: 5000元/年; 订单班学费待定
|
32
|
3
|
全省联考
|
旅游大类
|
18
|
酒店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旅游大类
|
19
|
工商企业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1
|
2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20
|
人力资源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2
|
学院单考
|
|
21
|
行政管理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2
|
学院单考
|
|
2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土木建筑大类
|
23
|
工程造价
|
普通班、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土木建筑大类
|
24
|
空中乘务
|
订单班
|
无普通班;订单班学费待定
|
31
|
3
|
全省联考
|
交通运输大类
|
2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交通运输大类
|
26
|
铁道工程技术
|
订单班
|
31
|
3
|
全省联考
|
交通运输大类
|
27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财经商贸大类
|
2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订单班
|
32
|
3
|
全省联考
|
装备制造大类
|
29
|
表演艺术
|
普通班
|
普通班学费待定
|
20
|
3
|
全省联考
|
文化艺术大类
|
30
|
舞蹈表演
|
普通班
|
20
|
3
|
全省联考
|
文化艺术大类
|
合计
|
|
|
|
930
|
|
|
四、报名填报志愿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志愿征集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征集二志愿。
(二)报考方式
1.报考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单独招生考试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三)志愿设置及填报
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共设两个志愿。
1.一志愿填报
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同时投给5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
单考单招一志愿设1所院校6个专业,考生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考试,依据考生成绩进行一志愿录取。
2.二志愿征集
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的二志愿设1所院校6个专业,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如我院参加二志愿征集认同他校成绩。
(四)缴费时间及金额
除参加全省单招大类联考单招考生外,报考我院老年服务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4个专业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请在2016年4月9日8时至17时,到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就处102室缴纳150元考务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缴纳考务费的同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9日8时至17时,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缴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我院单独组织考试的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联考单招详见牵头院校实施方案。
我院自行组织的单考单招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10日
|
上午(8:3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
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短。
2.考试地点
单考单招考点: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点全部安排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考试(36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390分),总分750分。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根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课可以免考,采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折算成绩,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替代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如下:
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③对口考生
凡报考我院的对口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其成绩作为文化成绩计入总分。
④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省考试院规定的符合免试条件的具体文件执行。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校提出申请,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2)职业技能考试
①对口类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对应情况如下:
旅游大类:直接使用对口相应专业考试成绩。
装备制造大类:使用对口机械类专业成绩。
电子信息大类:使用对口计算机或电子电工类专业成绩。
土木建筑大类:使用对口建筑类专业成绩。
财经商贸大类:使用对口财经类专业成绩。
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②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其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计入总分。
职业适应性考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三)评卷
由学院组织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8日登陆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学院招就处提出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缺考处理:考生不按学院规定考试时间进行考试的其考试科目按0分处理。
4.二志愿录取办法:如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需征集二志愿时,按照考生填报志愿、考试院录取原则及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经审批、备案后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时间安排
4月17日9时至17时,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4月27日至28日,向河北省考试院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
4月26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成绩,并利用本院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对于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申请复核,学校在4月29日前给予答复。
4月27日至4月28日,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由招生院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律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