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形式
高职单招“考试二类”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将各科成绩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对在2019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3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七、评卷
1.评卷方式
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和文化课教师组成评卷组,抽签指定评卷人员,主观题采取封闭式网络评卷方式,客观题采取微机读卡式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评分细则,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八、成绩复核
考生可于2019年4月5日10时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10时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复核办法将在网上公示。
九、违规处理
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依据教育部规定,单招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高职单招中违规的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志愿填报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不允许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每个志愿最多从考试二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项。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根据考生本人意愿按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十一、录取安排
2019年4月12日9时至15日17时,相关单招院校通过单招系统上传免试录取及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备案考生名单。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按照考生排序成绩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档案,按该生院校志愿顺序,投到顺序较前的一所学校。
考试二类分数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英语)、综合素质、职业社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单科成绩。投档后,各单招院校根据本校单招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缺考考生的处理:缺考科目按零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4月20日9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二、联系方式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主考点)
咨询电话:0311-85835666 传真:0311-85835558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沧州分考点)
咨询电话:0317-7587123 758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