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和形式:由使用联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命题形式。命题组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从试题库中抽取确定最终试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为:H艺术-音乐类、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艺术-美术设计类、W-文化服务类。拟报考的专业属于哪个考试小类详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附件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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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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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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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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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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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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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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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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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考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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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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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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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是否参加各小类考试,以准考证考试安排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最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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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考点一: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考点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语文、数学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满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历史”,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直接使用“历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90分,B—75分,C—60分,D—45分。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满分350分。选择使用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统考类型与小类专业要求一致,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省艺术统考成绩折算方法:音乐类、舞蹈类(满分200分)统考考生为统考成绩×1.75,美术类统考考生(满分300分)为统考成绩×1.17。没有或不选择使用或有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但与小类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H艺术-音乐类:听音模唱、节奏测试,满分100分;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及伴奏自备),满分250分;
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表演剧目一部(采用单独表演形式,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带表演道具和伴奏),满分250分;
V艺术-美术设计类:色彩,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50分。考生须自带画具:彩笔(彩铅、油画棒、马克笔等任选其一)、素描铅笔、橡皮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目成绩计零分;
W文化服务类: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50分(先集中统一笔试,后分组面试)。
(3)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三)评卷
2019年4月1日至4月8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评卷组成员由联合组考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根据科学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评卷,确保评阅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2019年4月8日17时,可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0日12时前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1-86056022。
(五)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2019年3月23日至29日向本类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高职单招设两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所报的考试小类中填报最多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跨考试类和考试小类填报的志愿无效。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填报无效。
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二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七、录取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成绩排序。按照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具体录取原则详见相关单招院校招生简章。
一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0日9时。
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16时。
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情况。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及其他各种单独招生考试,不能参加当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及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足额交纳报考费。并于3月15日前向拟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详情请咨询报考院校。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九、现代学徒制试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省在2019年高职单招中,对已获得教育部确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的部分试点专业,面向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试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详细情况可咨询试点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十、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牵头组考院校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组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随考试成绩库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